开办幼儿园最基本的条件是:有符合要求的园舍场地,园内设施符合建设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和独立的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符合教育部门要求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等。
园舍场地基本要求
1、园舍场地面积要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2、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
3、安全设施要符合要求,场地的装修、消防等需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组织机构要求
1、资金要求:申办者可直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凡以实物出资的,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货币出资的需要把申报的准备金足额存入开办幼儿园的专用账户,并依法出具验资证明。
2、组织名称:开办幼儿园要有名称,名称应该体现民族化、儿童特性,应该符合儿童成长特征,不得带有与办园实际不符或诱导性的词语。比如双语教学,幼儿园是不允许小学化教育的。
3、准备资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办园申请书、申办者身份证明、开办幼儿园可行性报告、验资证明、场地使用证明、开办幼儿园方案、开办幼儿园规模、幼儿园章程、安全保障措施、符合要求的教师证明材料、设施设备安全证明材料等。
4、幼儿园章程:应当表明举办者姓名、名称、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出资方式和金额、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权限、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幼儿园的解散事由及清算流程等事项。
财务要求
需要独立的财务核算机构,要有资金的使用制度,专用的银行账号。开办幼儿园的启动资金应该符合开办幼儿园的最低标准,经营中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必须有明确的渠道。
师资队伍
必须要有符合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师资队伍,比如每个班必须配多少老师或者每多少学生必须配多少老师。有些对老师的学历也有要求。
如常管理制度
要有日常的办园管理制度,特别是幼儿生命安全、传染病、食物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健全,还需要有应急保障措施制度。
办理流程
把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书面说明。
登记内容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实缴资金、招生对象及范围、办园规模、教职工数量等。登记完成后按申报的材料如实建设。教育主管部门会不定期进行抽查。